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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在全市开展2014年夏秋季消杀活动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摘  点击数4842  更新时间:2014/6/11 16:28:22  文章录入:jyclyz  责任编辑:jyclyz

关于在全市开展2014年夏秋季消杀活动

通知

各工产业集聚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院校、企业、各驻济单位:

夏秋季气温高,蚊、蝇、蟑等病媒生物繁殖快、密度高、危害大,为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保持除“四害”先进城市水平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爱卫会决定5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蚊、蝇为重点的夏秋季消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5
月至10月为夏秋季消杀蚊蝇阶段。其中:6——8月份为每月两次集中消杀时间,每月消杀时间分别为1--3日,和 16--18日。9月、10月集中消杀活动时间为每月的1—3日,其间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对集贸市场、夜市摊点、垃圾中转站、公厕以及市区道路两侧的果皮箱、下水道出入口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加大监管力度,随时掌握蚊蝇动态,发现蚊蝇密度超标,及时进行消杀。

二、      重点区域

二环内的所有单位、村庄、居民区、都要密切关注蚊蝇密度消长状态,及时发现,及时消杀,坚决把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三、      防制措施:
(一)搞好环境卫生治理,清除四害孳生地

各级、各部门要在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垃圾、废弃物等蝇类孳生地的清理,减少蝇类孳生场所。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容器保持密闭且定期清洗,不遗留散在暴露垃圾;公厕要定时冲洗,保持清洁;食品加工制售行业要及时清运处理下脚料,定时清扫,泔水、腐烂动植物等废弃物要封闭放置,及时清理;集贸市场经营禽、肉、鱼等摊位要有固定密封垃圾存放容器和冲洗设施。同时,要对各类水体、下水道特别是建筑工地、公园、废品收购站、车辆修理店、居民房前屋后的盆罐等积水进行清理;农村要重点加强养殖场与臭水塘、沟渠等蚊虫孳生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治理,减少蚊蝇孳生,确保病媒生物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二)物理防制:
进一步完善粮食、饮食、食品等重点行业和屠宰、车站、农贸市场、医院等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防蚊蝇设施,健全防蝇罩、防鼠网等防四害设施,如纱窗、纱门、风幕等,常年设置鼠夹、鼠笼、粘鼠板、灭蝇灯、蟑螂粘捕盒等,坚持经常性四害杀灭活动。同时做到家家有蝇拍,人人动手灭蚊蝇,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定期开展化学防制蚊、蝇、蟑螂消杀活动,切实降低四害密度

为了保证消杀蚊蝇效果,室外场所主要使用化学杀虫剂进行外环境消杀,要注意消杀药物的使用方法,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导致抗药性的产生,减少杀虫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各部门各单位要备齐四害消杀设施和药物,以人工捕杀、诱杀、药物灭杀等多种措施并用,最大限度地降低蚊蝇和蟑螂密度。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本年度消杀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各产业集聚区负责辖区内各居委会、企业、公共场所、河道、垃圾中转站的消杀工作。

各镇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各行政村和农贸市场、垃圾填埋场、食品加工厂、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所属居委会(社区)、居民楼院、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厂、公共活动场所的消杀工作;

住建局负责市区的主次干道、下水道、河道、广场、公园绿地、公共游园、公共场所美化水池(喷泉)、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垃圾运输车、建筑工地、主次干道窨井、垃圾处理场等的消杀工作;

工商局负责商场门店、废品收购站、加工、修理、洗车行的消杀工作;

工信局负责各企业公共活动场所、食堂、厕所、绿化带、排水沟、垃圾存放处等的消杀工作;

卫生局负责全市的医院、美容美发、洗浴、旅馆等五小行业的消杀工作,并负责做好蚊蝇密度监测、技术指导等工作;

市场办负责商业城的消杀工作;

交通局负责车站、码头、汽车修理厂等场所的消杀工作;

教育局负责全市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所属教育机构消杀工作

旅游局负责星级宾馆和旅游景区的消杀工作;

质监局负责大型食品饮料加工企业的消杀工作;

商务局负责双汇和大型商场的消杀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饮食摊点和中小饭店的消杀工作;

粮食局负责粮油加工、经营销售的消杀工作;

事管局负责行政区、综合行政办公区、文化城及其他所属场所的消杀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所辖体育场馆及健身房的蚊蝇消杀工作;

其他各单位负责所属单位及家属楼院消杀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从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负责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着想的高度重视夏秋季消杀工作,将之与防治h7n9禽流感工作结合起来,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到任务、人员、经费、设备四落实,确保今年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会议、新闻媒体、网络、板报、画廊、讲座、宣传栏、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治理、除害防病、保护健康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卫生除害灭病活动,形成人人动手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标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加强督查,提高卫生达标率、基本设施配备率,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市创建办、市爱卫办要强化对全市消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行动迟缓、效果不好,蚊、蝇、蟑密度超标的单位,依照《济源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济源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给予媒体曝光和处罚。

 

济源市爱卫会

201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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