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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节升挂国旗工作的通知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摘 点击数42710 更新时间:2014/9/22 10:26:49 文章录入:jyclyz 责任编辑:jycly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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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营造浓厚的国庆节日氛围,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按照济创建办〔2014〕14号文件要求,全市各学校、幼儿园要在9月26日前完成升挂国旗工作。悬挂国旗的尺寸标准为1.44m×0.96m,对破旧、污损等不符合规格的国旗要一律予以更换,确保国旗升挂工作的严肃性。 为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各单位要坚持常年升挂国旗。 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9月26日16:00前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和各学校、幼儿园升挂国旗的电子照片,指定邮箱为jyjtgw666@163.com。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幼儿园国庆节氛围营造情况进行检查。
2014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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