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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济源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暨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摘  点击数42421  更新时间:2015/11/20 8:53:02  文章录入:jyclyz  责任编辑:jyclyz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济源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暨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通知
2015年11月19日  来源:济源教育网    阅读:127
 

济教〔2015249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2012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476号)精神,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与指导经研究决定对济源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同时成立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济源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  琳    

副组长:李伯勇   

成  员:杜建华   吴玉红   张晓红  赵  炜   王延文  许立军  李小科  李雪颖  杨保健   

二、济源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职能

    济源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是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受市教育局和领导小组的委托,负责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划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人员组成:

  崔建平(兼)   

副主任商明霞(兼)  

成  员李书平  王秋霞  熊永红  郝英宏   孙文科  李倩倩  王海丽 平  庸  张文丽  王杰利   赵功茹  任  泊  

杨艳丽  牛金霞  王  东  马晓慧  孙姗姗   刘文娇

    具体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方案。

(二)指导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实验和经验交流活动,总结推广优秀成果。

(三)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查,了解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情况,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活动

(五)指导学校建立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协助学校为需要危机干预的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转介建议。

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建立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中小学校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对这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挂靠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地点设在市沁园中学,办公电话:0391—6910368。

 

 

 

  2015年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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