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权申明 | 设为首页 | 校长信箱 

您现在的位置: 济源承留一中 >> 信息中心 >> 学校管理 >> 政教 >> 信息正文 今天是:
承留一中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作者:未知    信息来源:政教处    点击数:3585    更新时间:2010/4/20    
        ★★★ 【字体:

承留一中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咨询人员必须须遵守:

1.      除征得来访者本人同意,不得向其父母、教师、朋友谈及来访者的咨询内容和隐私。

2.      能在报刊上报到来访者的典型案例分析,但须注意文字技巧,除本人同意外,不得披漏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和所在学校名称。

3.      除有关心理咨询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查阅心理档案。

除来访者触犯法律,并经公检法机关认定证明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借阅、借用心理档案
信息录入:jyclyz    责任编辑:jyclyz 
  • 上一篇信息:

  • 下一篇信息: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